先证明符合 EB-2,再论证豁免
自 2025 年 1 月移民局更新指引后,审理官会将 EB-2 资格作为一个独立问题审查:高等学位或同等经验,以及一个确实需要这一学历的职业。一位计划创业的博士,并不能凭学位自动通过这一审查;申请信必须证明是职业、而不仅是申请人本人,达到了门槛。应为其设置独立章节、相应证据和数段认真的论述。
描述一项事业,而非一个领域
"从事人工智能研究"是领域。"开发保护隐私的模型训练方法,使医院网络在不传输患者数据的情况下构建诊断模型,在特定数据集上完成验证,并向特定机构开放使用"才是事业。后者给了审理官可以评估的对象;前者只会引来 RFE。将事业写成一段文字,并确保申请信、个人陈述及推荐信中的关键表述和事实一致。
证明实际影响,而不仅是能力
Dhanasar 案为第二项标准列出的考量因素,大多数关乎已经发生的事实:成功记录、推进事业的进展、用户或投资人的关注。学位、头衔和措辞热情的推荐信,已不足以单独支撑这一项。能够获批的申请,会说明谁独立引用了这项工作、谁采用了它、谁为其提供资助、结果如何——有数据,有具体实例。
让全部文件口径一致
审理官会比对申请信、个人陈述和推荐信。事业描述不一致、日期或职务不相符、推荐信称赞的工作在申请中根本未曾提及——这些都是自行制造的 RFE 理由。递交前对整套材料做一次一致性核对,成本很低;补件的成本则高得多。2026 年 8 月起,移民局在初始材料不足以证明资格时可以不发出 RFE 而直接拒绝,RFE 的回复期也可能短至 30 天,因此申请必须在首次递交时就做到完整。
参考资料
Lumen Law 可以如何帮助您
NIW 的关键不只是资料数量,而是拟议事业、申请人过往成果与申请标准之间能否形成清晰、有证据支持的论证。
- 结合研究方向、职业经历和未来计划,协助梳理 Proposed Endeavor,并分析国家重要性的论证重点。
- 深入阅读论文、项目、专利、应用成果及第三方评价,发掘容易被忽略的有效证据。
- 设计支持材料清单、推荐信思路及申请陈述的整体结构,帮助不同证据相互印证。
- 对于自行准备材料的申请人,提供独立的 60 分钟线上材料审核与针对性口头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