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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服务

O-1 杰出人才工作签证

O-1 工作签证适用于符合杰出能力或成就相关标准的申请人,包括科研人员、工程师、创业者、医生及艺术领域专业人士。O-1 没有 H-1B 那样的年度名额上限,但需要符合规定的美国雇主或代理人提交申请。我们协助梳理专业成果、申请主体和工作安排,制定相应的证据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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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-1 申请的常见问题点

O-1 的标准与 EB-1A 相近——奖项、协会、报道、评审、原创贡献、论文、关键职务、高薪——同样需要满足三项。但这些标准是对照您将在美国从事的具体工作来衡量的,申请必须呈现这项工作:附有职责说明的工作邀请,或在代理人提交的申请中,附有合同的工作安排清单。

创业者还需额外解决一个问题。移民局允许申请人持股的公司在一定条件下作为申请方,但申请必须证明真实的雇佣或代理关系,以及公司的支付能力。我们会在动笔之前先设计好这一架构,因为收到 RFE 之后再作调整代价很高。

每一份 O-1 申请还需要申请人所在领域同行组织或工会出具的书面咨询意见。科学家和工程师通常向相关专业协会申请;此事须尽早启动,并与申请材料同步进行,以确保意见与案件相符。

适合谁

O-1 的常见适用对象

转向产业界或新机构的科研人员

J-1 或受名额限制的 H-1B 已不再适用,或雇主希望采用更快、不占名额的替代方案的博士后与科学家。

在美创业的创始人

需要在准备移民申请的同时,为自己的创业公司工作的创业者。

H-1B 抽签未中的工程师与专业人士

拥有可查证的专业认可记录,且有雇主愿意提交申请的人士。

医生与临床专业人士

拥有科研或临床成就的医生,O-1 可与执照及其他移民步骤并行推进。

我们的服务

服务内容

01

证据与工作内容相匹配

找出您的材料能够满足的三项以上标准,并将每一项与您将担任的职位或工作安排对应,使审理官看到:杰出才能所在的领域,正是这份工作的领域。

02

申请方与申请架构

美国雇主、美国代理人,或您自己的公司:我们根据事实选择合适的安排,准备雇佣或代理协议;对创业者,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公司为真实雇主的公司文件。

03

咨询意见与工作安排

向相应组织申请咨询意见信;对涉及多项工作安排的申请,整理与申请内容一致、附有合同和日期的清单。

04

规划后续步骤

O-1 属于非移民签证。我们从一开始就会说明它如何与 EB-1A 或 NIW 衔接,包括时间安排、出入境,以及移民申请待审期间的影响。

服务步骤

办理流程

01

评估

梳理成就、拟在美从事的工作,以及可作为申请方的主体。

02

确定架构

确定申请方,起草协议,申请咨询意见。

03

递交

整理证据、递交申请,处理可能的 RFE。

我们对申请客户的服务安排

我们的服务方式与可选安排(以书面委托协议为准)

深入挖掘申请优势

我们不仅整理现有材料,还会主动了解您的科研与职业经历,帮助您发现容易忽略、但对申请有证明价值的成果与贡献。

申请前的准备建议

如果现阶段的证据还不充分,我们会坦诚说明。对于部分适合继续准备的客户,可免费提供合规的材料积累建议,帮助您选择更合适的递交时机。

Approve-or-refile 选项

对符合条件且书面委托协议约定适用的客户,如申请被拒,我们可按约定范围重新准备并递交,不再收取该次重新递交的律师费。政府规费及第三方费用除非另有约定,仍需另行承担。

补件回复包含在服务中

全套代理案件的 RFE 回复,如已包含在书面委托范围内,不另行收取律师费;单次材料审核等独立服务不自动包含 RFE 代理。

一览

您适合哪一种?

三者不可互换。不少科研人员最终会先后或同时申请其中两种;初次咨询往往就是在讨论应选择哪一种。

NIWEB-1AO-1
是什么豁免工作邀请与劳工证的 EB-2 绿卡面向领域顶尖人才的 EB-1 绿卡杰出人才的临时工作签证
申请主体您本人您本人美国雇主或代理人;有时是您自己的公司
标准一项具体、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业;您有能力推进;豁免劳工证对美国有利十项标准中的三项或重大奖项,再对整体材料综合评价八项标准中的三项或重大奖项,并与拟从事的工作对应
适用人群成果被引用和采用的科研人员与工程师;部分创业者资深研究人员、产业界科学家、医生、部分创业者有雇主或自有公司可作为申请方的科研人员、工程师和创业者
时间部分出生国需等待签证排期通常无需排期或领先于 EB-2一次最长三年;无年度名额
常见问题

常见问题

以下整理了客户经常提出的问题,帮助您了解申请流程和常见注意事项。

O-1 可以自己为自己申请吗?+
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。申请方必须是美国雇主或代理人。在雇佣关系和公司运营真实的前提下,您持股的公司可能可以作为申请方,这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架构问题。
O-1 是绿卡吗?+
不是。O-1 是临时工作身份,首次最长三年,可以延期。许多 O-1 持有人会同时推进 EB-1A 或 NIW。
正在申请绿卡会影响 O-1 吗?+
一般不会。O-1 不要求证明您将返回国外,移民意图通常不构成障碍。但出入境和身份问题仍需结合个案提供建议。
O-1 与 H-1B 有何不同?+
无需抽签、没有年度名额、无需提交现行工资申请,但证据标准更高。O-1 与申请中列明的具体工作和雇主的绑定也更为紧密。
家属可以随行吗?+
配偶和 21 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可申请 O-3 身份。O-3 不含工作许可。
RFE 回复(按协议)包含在费用内吗?+
对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包含 RFE 回复(按协议)的全套代理案件,该项工作在约定范围内不另收律师费;单次材料审核不包含 RFE 代写或递交。
什么是 approve-or-refile 选项?+
该安排仅适用于符合条件、且书面委托协议明确约定的部分客户。符合协议条件的拒批案件可按约定重新递交,不另收该次律师费;政府规费与第三方费用通常另计。
选择 O1 签证律师时,应重点了解什么?+
建议确认律师是否熟悉适用的 O-1 类别、证据要求、申请人与美国雇主或代理人的关系,以及拟从事工作与现有专业成就之间的关联。科研、产业及创业背景的材料侧重点可能不同,不宜用同一套模板处理所有申请。
科研与学术类移民

读懂专业成果,呈现申请优势。

NIW、EB-1A 和 O-1 有各自的法律标准,但都需要准确呈现申请人的专业成就。我们会认真研读科研成果、引用文献、审稿记录及实际应用情况,寻找有价值的证据,并据此制定申请策略。

深入分析引用与实际影响不仅关注引用次数,也会分析引用者是否独立、相关研究如何使用您的成果,以及这些引用能证明什么。
发现简历之外的专业贡献从审稿、受邀报告、专利到技术落地,我们协助梳理那些可能被简历遗漏的专业成果。
提前识别证据不足之处递交之前即提供证据缺口清单;对部分客户,还会免费说明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补齐。
全部文件口径一致事业描述和事实细节在申请信、个人陈述和每封推荐信中完全一致,因为审理官会逐一比对。
有针对性的推荐信推荐人与您工作的关系各不相同,每封信均指向具体证据,内容互不重复。
RFE 与部分客户的重新递交安排全套代理案件的 RFE 回复范围以委托协议为准;符合条件的部分客户可获得协议约定的 approve-or-refile 服务。
中英双语直接沟通律师具有中美法学教育背景,能够直接阅读中文和英文资料,减少沟通与理解上的偏差。
下一步

您的法律问题,我们认真对待。

简要介绍您的法律需求,我们将通过免费初步咨询与您讨论后续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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